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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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党校兼职教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6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兼职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党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选聘一批党校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党校事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党校教学任务,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二、聘任范围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三年机关职员组织员辅导员等;对党建理论有一定研究,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及以上职务的离退休教职工;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选聘程序

    1.选聘报名。填写《党校兼职教师选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资格初审后签字、盖章,于110日(下周一中午下班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南三楼409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dx@hust.edu.cn

    2.资格复查。学校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3.选聘试讲。放假前,学校党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机关职员、辅导员、组织员进行集中试讲,根据试讲结果选聘;对于符合条件的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离退休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聘。

    4.组织聘任。对聘任的党校兼职教师,由学校党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达到考核要求,根据需要可以续聘;过期不续聘或聘期内未达到考核要求者,即自动取消兼任职务。

    5.集体备课。3月中下旬,组织全体党校兼职教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体备课。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推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党员教师党务工作者等参加选聘,不断推进党校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联系人:郜建辉  87542301  87542203

     党校邮箱:dx@hust.edu.cn

     

     附件:党校兼职教师选聘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2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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