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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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11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二O二一年新年贺词精神。O二一年新年贺词总结了2020年中国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和携手各国抗疫的重大成果和伟大成就,显示了中国智慧与大国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新年贺词深刻内涵,感悟伟大抗疫精神,广泛交流思考体会,鼓足脚踏实地加油干的劲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奋斗,共同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用实际行动书写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

    2.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正确认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把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1月份应在放假前完成,2月份可放在开学后2月底完成。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3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付冰冰

    电 话:027-87542301、87542203

    邮 箱:zzb@mail.hust.edu.cn



    附件1:学习参考链接

    附件2: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0





    附件1:学习参考链接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http://www.12371.cn/2020/12/31/ARTI1609413305029488.shtml(共产党员网)

    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zywj/2021-01/04/c_1126945275.htm?Baike(新华网)

    3.党员学习手册

    http://www.12371.cn/special/dyxxsc/(共产党员网)


    附件2:

          ××党委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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