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校分校:
根据2017年党校工作计划,现将2017年党校培训计划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班次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本年度举办1—2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每位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总计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8学时,主题实践活动18学时,学习交流8学时。
2、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本年度举办1—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使每位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教学16学时,自学研修2学时,主题实践活动4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3、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本年度举办1—2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使每位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能够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预备党员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学习8学时,自学研修6学时,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4、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为切实提升党支部书记队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推进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各分校于本年度至少举办一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使每位新上任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14学时,研讨交流4学时。
二、培训要求
1、各分校要按照重点班次要求,结合学院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定本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全年教育培训任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由各党校分校组织实施。
2、培训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培训班课时要基本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要求。
3、各分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及配套规定,探索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课堂表现、结业考试、实践锻炼等多种考核方式,推进分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三、培训经费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发展对象、学生预备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四类培训班运行费由学校党校根据培训计划下拨到各党校分校,由各党校分校按财务规定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郜建辉 87542301 8754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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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党校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