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心爱护老党员、老干部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根据鄂高工委【2013】25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建党92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党员。包括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老专家、老干部、老模范;退休较早、目前身体状况欠佳、生活负担较重的老党员等。
二、慰问方式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慰问对象,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每单位限报一人,由校党委从学校留存党费中列支慰问经费。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从本单位返拨党费中列支慰问资金,用于走访慰问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上门看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庆祝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在“七·一”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走访慰问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引导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要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完善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2、请各基层党组织在2013年6月24日前将拟走访慰问名单及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校党委组织部。请将名单发至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ust.edu.cn。
3、慰问金下发后,请各基层党组织在7月1日前完成走访慰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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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附件1:2013“七·一”建党节前走访慰问名单及基本情况表(见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