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20%)、科研经历与成果(20%)、研究计划(15%)、英语水平(10%)、推荐意见(5%)、导师综合评分(3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不低于12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29日-5月8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793536 联系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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