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拟启动两年一次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此次审查结果,将直接与来年(2021年)的研究生招生直接挂钩,未通过硕导或博导资格审查的导师,将不具备相应的招生资格。
一、审查流程
1. 本人申请;
2. 功能实验室审核;
3. 研究中心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
4. 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申请对象
1. 2017年12月31日以前进校(导师编号2018年以前)、且1958年9月以后出生的硕导或博导;
2. 新进教师或尚未获得导师资格的老师,需要提出硕导或博导申请的;
3. 自愿放弃招生资格的老师,无需提交申请。
4. 联培或在研究中心招生的双聘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查,另行安排。
三.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统计时间:2018.1-2020.8月底
1. 科研项目:仅限于该期间主持在研或获批的项目、课题或子课题,校内或研究中心的项目不列入统计;
2. 论文:仅统计第一或通讯在A类以上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若为并列第一或通讯,需标注明确)或以合作者在Science、Nature 子刊(非第一或通讯的作者,需标注排序),其它论文无需列出;
3. 参与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或成果转化;
4. 奖励:省部(或国家级学会)以上的科研奖励;
5. 其它能反映教师在科研、师德师风或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的成果(含专著、教材、奖励等)。
四.信息审核
1. 科研数据以研究中心科研办公室的数据为准。若有遗漏,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得研究中心科研办的认定后即可计入统计。
2. 请各功能实验室对申请人的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功能实验室主任签字。
请以功能实验室为单位集中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含附件)及汇总表。
关于附件:科研项目以科研口的信息为准,无需另外提供批件;但需提供申请表中但论文首页、其它成果或奖励的相关佐证材料。
请老师们在9月10号之前准备材料交给功能室,功能实验室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13日,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9月14日。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20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