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精神,我校拟开展2021年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向本科生院报送推荐的虚拟教研室。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虚拟教研室的教师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单位政审意见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评审,确定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其他
各院(系)于2021年9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提交到本科生院教材与课程管理科(南三楼521),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件至邮箱: 151487720@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材与课程管理科 张老师,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2021年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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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
2021年9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