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各院(系)严格按照《2021年湖北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要求,向本科生院报送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限项要求
1.每个院(系)限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
2.已获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的组织或团队,今年不能申报。
3.已获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的负责人,今年不能牵头申报。
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事责任教授课程教学、课程思政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且成效显著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师填写《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确定院(系)拟推荐名单,填写《院系推荐意见表》等,并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单。
四、其他
各院(系)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到本科生院教材与课程管理科(南三楼52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材与课程管理科 张老师,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2021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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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sign_end>
<sign_start>2021年4月21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