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院(系):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必要环节。学生评教结果是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有利于促进师生之间信息交流,有利于教学相长,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行为使学生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学生评教的作用建立在学生能对老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的基础上,因此,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动员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并给予上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本学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系)学生评教组织与实施管理
1.各院(系)应成立院长(或系主任)担任组长,由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学生网上评教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和过程监控。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十五周学生上网评教前,各院(系)应专门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教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3.班级班主任、班长、教学信息员负责组织、宣传和动员本班学生按时、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教。
4.教务处每学年根据院(系)学生网上评教组织、实施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对院(系)进行考核,对优秀院(系)和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5.教务处保证学生个人网上评教结果的隐私,教师及管理人员只能看到上课课堂内所有学生评教的总体统计结果,且院(系)和教师只有在提交了成绩后才能查看到评教结果,学生不用担心自己的评价给自身带来不利影响。
二、院(系)核对教师上课信息
1.请全校各开课院(系)于本学期第十三~十四周上网核对本单位教师上课信息。登录网址:http://mis.hust.edu.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院(系)教务员HUB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依次点击“质量评价-设置评价参数-调整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类型”,选择本院系后,点击“检索”按钮,出现本单位所有课堂信息后,根据上课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正确的上课教师、课堂类型或添加多位上课教师。
2.请确认所建课堂里的学生是正确的。如不正确,在院(系)教务员在HUB系统里调整班级上课学生后,评教系统会随之变化。
3.所有课堂按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和实践课4大类进行分类,每一类别对应不同的评价指标,本次评教中设置的实践课为不参评课程类型。
4.请院(系)务必重视核对工作,认真清理上课教师姓名、确认其上课类型,避免误评或对应错误评价指标。如在管理系统中找不到上课教师姓名,请与注册中心联系。
三、学生上网评教
请全校所有本科生于本学期第十五周~十八周自行上网进行评教,即学生上网评教开始时间是2013年6月2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登录网址:http://curriculum.hust.edu.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本人HUB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界面下方的“网上评教”,页面出现本学期所有课程信息后,对要求评教课程中的教师教学质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在上网评教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
1.评教时,对所有指标选项逐一进行选择后才能提交,且提交之后不能修改,只能查看,所以请在客观、公正地评价后提交。
2.实践(含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不含《大学物理实验》外的实验)类的课程不在本次评教范围之类,课程下方显示“不参与评教”,点击无评教界面出现属于正常现象。
3.请不要对未开始上课的课程或教师进行评教。
4.评教系统设置了“如果学生对某一课程没有完成评教,将无法查询到未评教课程的成绩”,请同学们在评教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评教。
5.请同学们不要对未上的课进行评教,某一课程没有评教并不影响其他已评教课程成绩查看。
四、评教信息查询与反馈
1.院(系)评教信息查询:在学生评教过程中,开课院(系)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按上课班级或上课课程分类查看学生评教进度,提醒上课班级学生及时评教。在学生评教结束且在教务处发布核对评教数据后,院(系)可在网上查看本院(系)教师评教结果。
2.上课教师评教结果查询:在学生评教结束且在教务处发布核对评教数据后,教师可通过课程中心(网址:http://curriculum.hust.edu.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HUB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教师评教结果。
3.教务处纸质反馈学生评教信息:教务处将评教结果打印,盖章后反馈给各有关院(系)存档。
教务处咨询电话:87542423
注册中心咨询电话:87540101、87540601转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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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5月17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