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语言司《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推普宣传素材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2〕30号)文件精神,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了配合做好第15届推普周宣传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推普宣传素材征集活动,并在校级征集活动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第15届全国推普宣传素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素材主题
宣传素材创作以第15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
二、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2012年18luck新利电竞
推普宣传素材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动员、报名、组织评审等工作;并在组委会领导下成立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初选、设计与制造指导、评审推荐等工作。
1.推普宣传素材评选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萍华
副主任委员:马建辉 何锡章
委员:赵欣 程邦雄 何志武 肖来元 黄亚平 吴波
秘书:章敏
2.推普宣传素材评选技术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邦雄
副主任委员:李春富
委员: 骆琳 陈少华 李军均 白舸 李自力
秘书: 陈小丽
三、宣传素材类别及要求
此次拟征集的宣传素材有三类:
1.宣传海报:要求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小于5兆;
2.公益视频广告:要求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时长为30-60秒;
3.推广宣传口号:要求20字以内,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朗朗上口、雅俗共赏。
三、参与方式
1.所有关心、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的在校普通本科生均可参与;每个项目人数不得多于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鼓励不同专业学生组队参加。
2.参与人员既可参与其中一个宣传素材类别的投稿,也可以参与两个类别,或三个类别都参与,每个类别都可以投多件作品。
3.本次活动不接受纸制形式投稿,所有投稿均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413550005@qq.com。联系人:陈小丽
4.所有参与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负有知识产权的相关全部责任。
5.其他要求,参见推普官网:http://edu.qq.com/tuipu。
四、活动时间与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7月28日。
2.评选时间为:2012年7月下旬。
附件:1.《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推普宣传素材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2〕30号,http://edu.qq.com/a/20120613/000356.htm);
2.第15届全国推普周宣传素材作品报名表(见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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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