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等三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课程范围
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三类课程的申报。
在同等条件下,基于我校已被认定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课程,在申报此次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在同等条件下,学校责任教授课程在申报此次三类课程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名额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等三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采取总额控制、分年度推荐的原则。2019年我校可推荐申报课程总数不超过三年(2019-2021)推荐总额的20%,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的具体分配比例将依据申报课程的总体质量确定。
各院(系)每类别的课程最多只能申报一门,院(系)申报课程总数不超过两门。
四、申报程序
(1)拟申报课程认定的教师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3),并提供该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中的相关材料。
(2)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院(系)拟推荐课程名单并排序,并将推荐课程申报材料连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4)、《课程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5)等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课程名单。
(4)拟推荐课程负责人在学校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的组织下,登录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五、其他
各院(系)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到教务处教材与课程管理科(南三楼521),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 151487720@qq.com 。
联系人:教材与课程管理科 张老师,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
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
5.课程政治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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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9年11月29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