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7〕9号)精神,我校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附件1)。
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中的要求。同时,还应坚持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在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和前景,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项目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项目的校外互联网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申报材料提交
10月9日前,申报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及简介视频发至lilyzlk@mail.hust.edu.cn。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平装成册,一式7份,以及WORD(OFFICE2003)电子版;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保证申报项目的内容符合教育部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2.教育部有关通知请各单位自行在教育部网站高等教育司栏目下载(链接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707/t20170721_309819.htm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709/t20170912_314251.html)。
3.联系人:教学研究管理科 黎丽; 联系电话:027-87558300。
附件: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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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7年9月27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