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获得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其中,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须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省级教学成果鉴定工作安排
1.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须召开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会,鉴定要求及程序见附件1,鉴定证书见附件2。
2. 各项目组请于鉴定会召开7天前,提交进行省级鉴定的申请报告(只需电子版),报告中应包括成果名称、项目来源、鉴定专家组成的建议名单、建议鉴定时间等,需另附专家简介。
3. 鉴定会召开时间不迟于2017年2月19日。
三、成果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请于2017年2月2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除第5项仅交电子版外,其余均同时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
1. 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一式8份)
2. 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附件5,一式8份)
3. 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6,一式50份)
4. 成果为教材的样书(一式2本或2套)
5. 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
成果申报材料提交方式见下表。
纸质文档 |
电子文档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
wangying@hust.edu.cn |
王莹 |
027-87558300 |
四、注意事项
项目组请严格按照《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7)填报成果推荐书,特别提醒:
1. 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 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单独以我校申报的成果完成单位统一填写“18luck新利电竞
”。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3.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 推荐意见:请项目组拟定草稿,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5. 推荐书: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
6. 《推荐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附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印刷时指定附件与《推荐书》正文分2册分开装订;附件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申请省级鉴定的要求及程序
2.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3.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模板
6.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7.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8.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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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7年1月13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