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6〕12号)精神,我校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在充分领会省教育厅文件(见附件)精神的基础上,从自身专业布局考虑,积极申报,认真填报申报材料。(“申报书”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
二、申报名额与申报对象
荆楚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项目1个名额,由法学院组织申报;
荆楚卓越工程师计划项目2个名额,全校各工科学院均可申报,由校教务处择优向省厅推荐;
荆楚卓越医生计划项目1个名额,由医学院教务处组织申报。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8月29日前,院(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将纸质版5份和电子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8月3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项目及其修改意见;
9月4日,推荐项目提交最终版项目申报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已参与国家级卓越计划的专业,也可以申报此次荆楚卓越计划项目。
2. 考虑学校目前卓越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此次申报的荆楚卓越工程师计划和卓越医生计划项目,与学校暂行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资助不挂钩。
3.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87558300;
邮箱:lilyzlk@mail.hust.edu.cn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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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6年8月17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