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试卷上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20周星期一至21周星期日(2016年1月11日~1月24日)。
3.除《物理实验》、《基础英语》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1. 2014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物理》(二) 第20周二(2016年1月12日)上午
《物理实验》(二)(期末) 第18周二(2015年12月29日)晚上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第20周四(2016年1月14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原理》 第21周二(2016年1月19日)上午
2. 2015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中国语文》 第20周三(2016年1月13日)上午
《军事理论》 第20周一(2016年1月11日)上午
《综合英语》(一) 第19周六(2016年1月9日)下午
《微积分》(一)上 第21周一(2016年1月18日)上午
《微积分》(二)、(三) 第21周一(2016年1月18日)上午
《工程制图》(一、三、四、五)
第20周五(2016年1月15日)上午
《计算机与程序设计基础(VB)》
第20周五(2016年1月15日)下午
《计算机与程序设计基础(C++)》
第20周日(2016年1月17日)全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21周三(2016年1月20日)上午
3. 院(系)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
各院(系)自行安排的非统排课程考试,在错开上述考试安排时间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进行编排:
2015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上午
2014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上午;
2013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下午;
2012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下午;
三、考试安排报送的注意事项
1.各院(系)2015年12月15日前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和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以便统一安排考场。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2015年12月15日前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上报教务处教务考试管理中心。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重修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否则导致成绩录入方面的问题由监考教师或安排监考教师的院(系)负责。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命题、考试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18luck新利电竞
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3.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18luck新利电竞
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严防、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杜绝考场舞弊现象;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好考试管理工作。教务处巡视小组成员应加强巡视工作,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由教务处巡视小组成员发现的考场作弊行为,将作为院(系)年终评估的依据。
4.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5.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医科教务处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6. 考试结束后请主考教师尽快阅卷,录入及激活成绩,最迟2016年1月25日录入及激活成绩完毕。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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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5年11月27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