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19日进行(校历第9周~第21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的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毕业年级课程还可通过适当增加周学时的方式尽早结束教学,以便及时完成课程考核。
8.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学校不对开班人数进行限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尽力满足学生需求。
9.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10.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切实推进体育教育“一生一技”,美育教育“一生一艺”相关工作。
11.鼓励各院(系)教师根据各自学科特点,采用线上教学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要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且授课信息完整、准确;有2位(含2位)以上授课教师的课堂,须在系统中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下发登记、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各院(系)的教务工作人员在使用HUB系统排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QQ:474444896。如对排课工作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胡老师,联系电话:87556402,QQ:54115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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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