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进行评选,其中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如下:
1.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2.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年9月-2021年7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或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其它评选条款参照《“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组织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并提交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各院(系)可按评选条件至多择优推荐1人。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次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院(系)党组织对推荐对象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2.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18份(A4纸张印制)。
3.申报汇总表1份(A4纸张印制)。
4.支撑材料1份(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7)教科研材料。限填报主持人及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5.工作室主持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具体要求为: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6.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以上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本科生院专业认证与评估科(南三楼323)。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543359
附件:1.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 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2.鄂教师〔2015〕5号
3.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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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