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录取通知》(留金发[2015]3029号)的通知,我校有53名本科生被留学基金委录取,获得公派出国留学资格。
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的通知,学校决定从相关院(系)遴选推荐优秀本科生参加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二、选拔方式
各有关院(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优秀本科生的报名、选拔工作。
三、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为项目规定全日制在校三年级本科生;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或者专业年级排名在前30%);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2)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3)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选拔推荐时间与程序
1. 6月15日—6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提前办好中英文成绩单,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同意后交项目联系人报名;
2. 6月29日—6月30日:项目联系人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酌情组织考核选拔,按1:1.5的比例报教务处;
3. 7月1日—7月2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已选拔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
4. 7月3日—7月9日:教务处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5. 7月10日—9月19日:项目联系人向留学单位提交推荐学生信息,获取录取通知书,辅导推荐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6. 9月20日—9月30日:国际交流处组织拟推荐学生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递交学校正式推荐公函。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1和项目2 :于静(湖北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557396
项目3:杨晴 佘硕(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87543047、87558385
六、资助经费
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附件: 1. 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录取通知》
2. 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3. 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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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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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5年6月12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