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现有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范围内,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和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是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内容为: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充分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高水平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能力,拓展实践领域,丰富教学内容,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建设具有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广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地区、多学校和多学科专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求。探索校企共建共管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人员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充分使用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填报后同时制成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发至联系人邮箱。
2. 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视频材料和信息管理平台访问途径。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设备全貌、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应为分辨率不低于800×640、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通用流媒体格式文件。
三、申报评审时间
10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10月14-18日,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评审;
10月31日之前,网上公示并按教育部要求寄(送)申报材料。
四、其他
1.本次申报对象是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学校可申报1个项目。
2. 联系人:黎丽(电话:87542423;邮箱:lilyzlk@mail.hust.edu.cn)。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质量”处下载或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http://syzx.cers.edu.cn)的“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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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9月10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