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2届本科毕业生:
为保障2012届本科毕业生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内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发放工作
学生须持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到辅修专业院(系)教务科领取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持毕业证到辅修专业院(系)教务科领取辅修证书。
二、关于“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学生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发放工作
1. 6月28日上午各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到教务处学务指导科集中领取本院(系)学生的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证书。
2. 6月28日下午学生须持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到主修专业院(系)教务科领取双学位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持毕业证到主修专业院(系)领取辅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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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