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6年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材料
(一)纸质档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院系意见一栏请院系签字盖章;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中没有服务年限的,请就业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已约定服务年限的协议,证明或协议书应有申请学生签字);
3、有二次分配的要交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附件2)(一式两份);
(二)电子档材料
1、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附件3)
2、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5)
注:1.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也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 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3.请各位同学将2016年11月20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新闻学院学工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ylp@hust.edu.cn,联系人:杨丽萍、周光蕾;联系电话:027-87544547。
附件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3: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附件5: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