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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次  更新时间:2020-06-10

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

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大力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提高博士后人员培养质量,鼓励博士后人员创新创造,推进我校博士后队伍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4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

(一)201991日-20207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潜心科学研究。

(三)从事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所在岗位是单位重要的科学研究岗位。

(四)独立或联合承担重要的研究项目。选题范围结合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符合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五)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六)已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不参加申报。


二、资助数量及标准

全省择优遴选100个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递交材料。博士后人员本人提出申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实际工作院系。请申请人员注意材料提交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1、《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原件各1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bljq@hust.edu.cn

2、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首页)、专著和获得的奖励、标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申请人所主持、或作为前5名参与的项目,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提交的佐证材料需与《申请表》填写内容一致。

(二)院系组织专家评议。由实际工作院系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并在《申请表》中填写专家评议意见。202087日前提交本单位申请材料至学校博管办。

(三)学校申报。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送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博管办)。

(四)省级评审。湖北省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审定,公布获批人选并拨付专项资金至设岗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博士后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规定,专款专用所获得的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办理出站手续时,一并提交经设站单位财务部门审批同意的资助经费使用报告。

(二)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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