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规定(修订版)
光电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为了服务广大师生科研需求,提高设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我院的科研和教学水平,建设以服务科研为主,同时可辐射实验教学的公共服务平台。
宗旨:快速响应、高效服务、培养人才、满足需求。
1.共享平台地点
学院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位于光电信息大楼A栋3楼,目前原子力显微镜、真空蒸发设备已放置在光电信息大楼A320,其他设备由于搬迁原因占时放置在西一楼,分别放置在西一楼103、134、118室。
2.共享平台管理和运行团队
学院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团队目前有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研究生助管10人 ,公益岗老师2人负责平台的采购、收费以及平台设备的运行、维护、培训及管理工作。共享平台吸纳部分有经常使用平台设备的研究生成立学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平台开展好平台培训、宣传以及意见及建议收集工作。
3.设备培训机制
为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满足科研需求,共享平台的设备每学期开展一期设备培训,并根据设备的情况限制培训人数,优先满足尚未有研究生参加设备培训的课题组。
学生经过设备培训后,需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平均分80分以上可以获得平台颁发的设备自主操作合格证,可以预约自助上机。
4.设备共享机制
(1)由学院支持平台购买并集中放置在学院大型仪器平台的设备,直接在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预约使用。目前有原子力显微镜、真空蒸发、场发射扫描电镜、脉冲激光沉积、X射线衍射仪、综合物相分析系统六台设备,根据设备的使用特点,制定人性化的开放方式,允许包周、外借收费服务方式。
(2)课题组用自有项目经费购买的设备,如果愿意将设备放入共享平台(该设备共享价值较大),可以将服务收费的20%用于该设备所属原课题组的奖励,该设备的维护和耗材费全部由平台支付,其余问题可以与学院具体协商;
(3)课题组的自有设备如果愿意参加共享,场地,操作人员全部由课题组负责的,对外服务费用中可用于人员工资和奖酬的部分全部归该课题组所有(占全部收费的40%),维修费和耗材费的比例可以按照设备处规定的标准机时1200小时/年,达到的,将该台设备共享收入的40%(可用于设备维护的费用)全部用于该台设备的维护和材料费;
(4)每年由共享平台通过学生管理委员会发放设备需求调查表,调查信息作为今后购买大型设备的基本参考依据,学院党政联席会可以根据学科发展和共享的覆盖面决定优先和取舍,每年在年底上报下一年度的设备采购计划,凡是用985、211、“双一流”、人才引进启动、学院自筹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包括软件)由共享平台统一管理运行。
5.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制定,设立不同级别的收费标准:根据设备的使用特点,分模块设定院内自主上机测试、院内送样检测测试、校内送样检测测试、校外送样检测测试四种收费标准,并根据每年的成本核算动态调整,调整的收费标准报学院领导审批后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详细的收费标准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1。
6.预约使用
为了方便广大师生的使用和信息管理需要,所有用户必须在网上预约,预约信息经用户项目负责人认可,经过平台预约审核员并与设备机组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设备。
为提升测试服务响应速度,对预约审批实行一日两审,并将设备助管加入系统的机组成员。对于有送样检测需求的同学,严格要求助管1个工作日必须有响应,2个工作日内做好测试服务,并做好登记。
为满足师生的科研急需,在设备空闲时可通过设备管理qq群申请,并经机组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在提前于预约时间甚至是设备不开放时间的进行测试。如果预约经过审批以后,师生需要减少预约时间或是取消预约,将根据设备预约率(设备预约率定义为:设备预约总时间/设备开放总时间)收取设备占用费用,分为设备预约率75%以上收取100%测试费、50%及以上收取50%测试费、低于50%的不收费三档 。
7.共享平台收费支出管理
共享平台收费中,按学校规定:20%留在学校做发展基金,40%留在学院做设备维修和原材料购置费,另外40%做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与设备运行相关人员的奖励费用,具体奖励办法由共享平台根据平台试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报请院领导批准实施。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