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工会新作为,激发我院教职工活力,团结动员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院党委、行政要求,院工会组织评选表彰2022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限于全院在岗教职工、博士后、社聘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赢得一致好评。
二、名额及工作要求
1.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各系人数(包括教职工、博士后、社聘人员)×5%计算指标,四舍五入,不足0.5的按1人计算;
2.评选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各工会小组在党组织采取一定的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工会;
3.请各工会小组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并将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月3日前报院工会(联系人: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