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社会学理论”系列学术讲座收官
发布时间:2022.09.26

来源:社会学院 编辑:史梦诗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岱)为庆祝建校70周年,9月8日至9月22日,社会学院邀请韦伯研究专家、海德堡大学荣休社会学教授沃尔夫冈·施鲁赫特,线上为我校学子带来了五场“韦伯社会学理论”学术盛宴。为期一个月的人文社科高端前沿讲座之“韦伯社会学理论”系列学术讲座顺利收官。



9月8日,施鲁赫特教授作了题为“世界的祛魅:现代性的诊断”学术讲座。社会学院王彦蓉副教授主持讲座。施鲁赫特教授通过分析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的著作《世俗时代》中的“世界的祛魅”这一概念,比较泰勒和韦伯的“祛魅”,澄清了韦伯“祛魅”的意涵。他讲述了亚洲和西方宗教从巫术到救赎宗教的发展过程,解释了“祛魅”的双重涵义。


9月13日,施鲁赫特教授作第二场讲座,题为“救赎宗教的创新力量:东西方比较”,讲座由社会学院任敏教授主持。施鲁赫特教授梳理了韦伯在宗教社会学比较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概念,讲述了韦伯对世界宗教所作的多重比较研究,比较了韦伯和黑格尔对世界宗教发展问题研究的不同方法。


9月15日的讲座题为“暴力,权力,权威:支配社会学”,社会学院周舒老师主持讲座。施鲁赫特教授探讨了韦伯作品中关于“Herrschaft”这一德语单词的三种英文翻译。他认为,不论是Reinhard Bendix翻译的“支配”还是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翻译的“权威”,抑或是本杰明·尼尔森(Benjamin Nelson)翻译的“统治”,都未能抓住韦伯作品中“herrschaft”一词所包含的全部意涵。施鲁赫特教授在回顾韦伯关于支配的三种理想类型的基础上,对这三种支配类型进行重新建构,将其重构为:传统型、法理型、卡里斯马型以及制度化的卡里斯马型四种。



9月20日,第四场讲座举行,题为“形式和实质理性:法律社会学”,社会学院副院长刘成斌教授主持讲座。施鲁赫特教授回顾了韦伯在其著作中对法律的分析,介绍了韦伯区分的法律类型,探讨了法律的理性化问题,分析了法律和支配之间的联系。


9月22日,第五场讲座举行,题为“以政治为业:大众民主中的政治领导”,社会学院哲学系叶金州副教授主持讲座。施鲁赫特教授追溯了韦伯发表“以政治为业”这一著名演讲时的历史和政治背景,回顾了支配学说中对民主的探讨,系统讲述了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中对政党和政治家类型的划分。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全面呈现了韦伯博大精深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为同学们提供了与世界顶级学者交流的宝贵机会。


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互动。此次系列讲座通过Zoom平台进行直播,累计吸引了校内外两百八十多名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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