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法学院 编辑:粟晓丽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于舒 严丽 陈琛 崔萌洁)11月30日,“教育行政处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梧桐语问学中心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负责人许晓东参加会议。


研讨会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主办,18luck新利电竞 法学院、18luck新利电竞 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8luck新利电竞 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等共同承办。来自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及国内多家知名高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的40余位嘉宾应邀出席本次研讨会。法学院党委书记聂清斌主持开幕式。



许晓东对参会嘉宾表示热忱欢迎,简要介绍了我校以及校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此次研讨会顺应和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基本原则理念的相关要求,期盼各位嘉宾围绕教育行政处罚的实体制度、程序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等研讨主题畅所欲言。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处长翟刚学对会议的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教育法学学科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教育立法工作,也可以繁荣教育法学的学术研究。法治在教育体系的重要程度日益明显,其中关于教育行政的法治化问题尤其重要。他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的基本纲要和教育法治未来的发展趋势,全面提出了关于教育行政执法需要厘清和解决的十大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倡议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和学界专家根据自身研究特长和研究兴趣开展前瞻性的自主研究,为依法治教提供支撑。


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习根代表法学院对各位嘉宾莅临参会表示热烈欢迎,并分别从方向性、创造性、实践性三个方面指出,教育立法、执法和相关学术研究,应当把稳方向,提高站位,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法治过程,并积极关注社会现实问题,作好教育决策咨询服务工作。


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廷柱在开幕式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法学院、教科院等校内部门间协同互动的合作关系,并指出教育立法和教育执法工作应当充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既要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也要通过法制手段规范、引导、调整各参与主体的客观行为。


研讨会学术交流环节共分三个单元。第一单元议题为“教育行政处罚的实体制度”,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和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张新民主持。第二单元议题为“教育行政处罚的程序制度”,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薛刚凌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申素平主持。第三单元议题为“教育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名誉会长李晓燕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敖双红主持。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管华教授等12位专家,分别就三个主题分享了个人学术观点。来自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史大晓副教授等6位专家,分别作了精彩点评。


总结环节由18luck新利电竞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尹建国主持,18luck新利电竞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8luck新利电竞 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北省行政法学会会长曹海晶对大会进行了全面总结。曹海晶对本次研讨会的会议议程和研讨效果表示了肯定,指出各位专家在本次会议上的深入交流给教育行政处罚的传统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会议提出的关于学生惩戒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校纪校规在司法审查过程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也值得学界后期展开持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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