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出台“20条” 建设“清廉华中大”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校纪委 编辑:汪泉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提出,“建设清廉湖北,总体目标是要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良好生态和发展环境”。校党委、校纪委一直都高度重视清廉文化建设,着力建设清廉校园。


10月25日,校党委常委会集体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清廉华中大”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出了20条工作举措。校党委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湖北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重要任务落地落实;要将“清廉华中大”建设与巡视整改有效衔接起来,营造有利于深化巡视整改的良好政治氛围。


“清廉华中大”建设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一是着力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是着力深化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优化校园服务,防控廉洁风险,推进依法治校,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三是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生诚信管理,涵养清净校风,打造有学校特色的清廉文化品牌。


据悉,校党委出台“清廉华中大”建设的20条措施,旨在进一步营造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涵养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校园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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