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日示范活动暨校宪法宣传周启动
发布时间:2020.12.04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编辑:张思晗 浏览次数:

新闻网讯(通讯员 童偲偲 罗永茂)12月3日下午,湖北省青少年“12•4”法治宣传日示范活动暨我校宪法宣传周开幕式在一号楼报告厅举行。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姚智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夏红,副校长梁茜参加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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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茜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树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充实普法力量,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与具体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宪法宣传教活动与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学的办学实践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梁茜强调,全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宪法、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广大师生要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共建美好和谐的法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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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澍表示,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对象。张澍要求,华中大学子要勤以学法、切实尊法、严于守法、善于用法。



江岸区司法局西马街司法所所长王红以“以青春之名 弘扬宪法精神”为题,向与会师生分享了基层普法岗位上的感人故事。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柳岚现身说法,讲述了一名司法工作者的普法心路历程。法学院副教授张定军为师生带来了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典》与《宪法》”为主题的讲座。他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与宪法的关系以及《民法典》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宪法精神等方面,向与会师生提出了自己深刻的见解。


在表演环节,法学院学生表演了诗朗诵《宪法在我心中》,展现我校学子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的崇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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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辛国胜 摄


本次校园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由我校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和主办,法学院师生、社区法律服务中心承办。据悉,法学院普法志愿者还将陆续走进课堂、走进社区,开展普法系列讲座、中小学普法课堂、现场普法咨询等活动。


学校普法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院系师生代表,洪山区检察院、西马街司法所、关山街司法所等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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