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共享机制
依据实验室共享平台及各团队仪器设备实际情况,特制定仪器共享机制:
1.1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进入各团队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2各项科研工作必须根据教学、科研任务要求,经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统一安排;
1.3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器皿等,是教学、科研实验必要的技术条件,使用人不得随意搬出或搬入仪器,不得将公用仪器私自转借外,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工作人员亦无权擅自外借;
1.4使用仪器时请遵照个别仪器上所列之使用规则。若有不明处须请管理员协助或参看使用说明。物品用毕后,务必清理干净归位,并须登录使用名册以厘清责任归属。若仪器故障损坏时,须即刻告知管理员检视及进行维修;
1.5个人所用实验耗材使用者需自备,共同仪器之特殊耗材视情况由使用者付费使用;
1.6研究人员仅能就其所分配之空间进行其实验,不得占用他人或共同使用空间;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共享平台,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7实验室使用应注意安全卫生,共享平台的垃圾分类严格执行,请各位使用者须密切配合;
1.8使用者需轮流担负值日工作,配合管理员维护共同使用区域及物品之整洁,离开前,关好水、电、气、门、窗,以确保安全,值日事项依实际需求由管理员制订;研究人员在终止使用时,应将其使用空间清理乾净,由管理员检收,以便其后人员使用;期满或违规未清空,经通知一星期内仍未迁离者其置放物品或仪器得由管理小组处理;
1.9生命科学共享平台及实验室团队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1)服务:大型仪器设备应对全院、全校师生或校外科研院所开放。在预约的基础上,应优先服务学院内的老师;
(2)收费:在成本核算、参考同类仪器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收费标准。对院内老师原则上收取成本费。所有的收费标准需经学校设备部批准并在财务部备案;
(3)大型仪器设备更新及零部件更换等产生的费用、测试费用的分配等将另行制定管理细则;
(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具体赔偿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10发现被盗、仪器设备丢失等情况,请及时通知实验中心主任,并报告物业部门、公安部门、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1.11违反上述规定经管理小组查证属实,进行警告或情节严重时中止使用权利;本办法送陈学院委员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