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院系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院系积极性,增强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综合实力,按照校领导对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使用计划的批示,经研究决定下拨2015年院系自主创新基金。
各院系自主创新基金经费包括本科生创新基金、研究生创新基金和青年教师创新基金,主要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研训练,由院系根据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其中本科生创新基金与研究生创新基金合计一般应为自主创新基金总经费的15%-20%,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总体实施要求和各类型项目的实施要求见附件。该项工作是学校支持院系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科研、大学生和研究生培养等多方面,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增强实力。
各单位请于1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各类项目组织评审工作并统一报送拟资助计划(附件6),同时报送组织工作总结一份(应含申请项目清单,评审专家,评审程序,问题与建议等内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田锋 87543137
自然科学基金 熊惠琴 87543437
人文社科基金 鲁细英 87543215
本科生创新基金 雷红英 87542855
研究生创新基金 陈瑞红 87542152
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