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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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

转发人事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2016年国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16年“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报时应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4.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书须申报人亲笔签名。申报书内容一般应使用中文填写,内容字体统一,格式整齐大方,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同时请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附件材料应包括: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④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⑤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⑥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⑧奖励证书复印件;⑨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白色铜版纸封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电子文档要求:申报人的电子文档单独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XXX身份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①-④)、“XXX专家推荐信”(附件材料⑤)、“XXX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⑥-⑨)。

4.申报单位填写《“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属于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后在《“青年”申报资格及形式审查自查表》上签字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必须通过最新版本的申报软件填写(在http://www.1000plan.org上下载),申报书内容可参照本通知提供的模板先行准备。

2.“计划”青年项目工作意向合同书需一并装订在附件中,请在装订前报送至人事处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4号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婧婧  刘 伟

联系方式:87556046  liujingjing@hust.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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