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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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我校启用湖北省科技厅“实验动物网上管理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9-01-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范实验动物、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及动物实验设施的认证及许可管理,切实加强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管理,维护生命科学研究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湖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开发了“实验动物网上管理平台”。

近日,接湖北省科技厅通知, “湖北省实验动物网上管理平台” 于200911正式启用。通知要求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各高校及与科研生产单位,包括全省范围内所有取得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可在湖北省实验动物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hbsydw.com),均应于200911日起正式启用实验动物网上管理平台。原纸质《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和《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同时停止使用。

湖北省科技厅通知还强调,今后在我省科技计划和成果管理中将加强对实验动物、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及动物实验设施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执法检查。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科技项目与科技成果奖励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三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和《实验动物人员培训合格证》。对应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在不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内取得的动物实验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其科技项目不予验收,取得的成果不组织鉴定、不能申报成果评奖。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科技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开展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必须先接受培训,取得湖北省科技厅《实验动物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能开展动物实验。

2、我校已经取得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包括我校的实验动物学部、农药毒理研究中心、保健食品功能学检测中心以及老年医药学研究所等,均应于200911起正式启用实验动物网上管理平台。

320091月起,科学技术发展院将对我校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科技项目与科技成果奖励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初审,没有提供相关许可证与合格证证明材料的将不组织推荐。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二��九年一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