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继续选拔、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经省委同意,团省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选拔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就读(五年制本科则为大三学生);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8.身心健康;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1.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学员。(需同家长共同签署本科毕业后选调赴湖北基层乡镇工作承诺书)我校推荐不超过8名学生。
2.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我校推荐不超过5名学生。
三、选拔方式
省“青马工程”学员选拔工作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我校校内选拔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基层党委推荐。各院系对照人选条件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推荐优秀学生。推荐人选需经过所在院系党委(总支)研究确定,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由院系党委(总支)负责人签署意见。
2.组织选拔。校团委组织选拔,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审定上报。校团委将选拔结果报学校党委,经审定后上报团省委。
4.考试选拔。团省委集中组织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由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成立考察组到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6.体检。由团省委组织学员体检,并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
7.省委审定。将拟培养对象名单报省委,省委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后,开始第六期学员培养工作。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实施“青马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学员选拔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各院系要着力提升学员选拔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通过校内媒体发布、基层党团组织摸排、班会团会宣讲等方式,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
3.严格标准。人选推荐是实施好“青马工程”的前提和关键,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量、严格把关的原则,突出人选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对本科毕业后无意到基层乡镇工作的学生不予推荐。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5月15日前,将个人选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左右)、推荐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3)、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hust.edu.cn),同时将所推荐人选表现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和推荐学院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纸质版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学工组办公室215。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2270
附件:
1.湖北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推荐表
2.湖北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推荐汇总表
3.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推荐汇总表(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
4.推荐学院情况调查表
5.本科毕业后选调赴湖北基层乡镇工作承诺书
省青马班通知有关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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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