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生命学院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含留学生)
博士生:2021级普博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2020级直博生(新学制)、2019级直博生(老学制)。
硕士生:2022级学硕、专硕。
二、考核内容
对研究生的思想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科研创新能力、论文选题和中期进展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系安排。
四、考核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2、各系成立由至少5位副高及以上导师组成考核小组。由系主任任考核小组组长,至少含有1位本院其它系的导师,并指定一名秘书(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后)。考核时导师应该在场,但不参与自己学生的考核打分和投票。
五、考核步骤
1、学生提交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和考核表。各系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根据考核内容全面总结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科研进展、论文发表等方面的情况,撰写附表一《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填写附表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在各系通知的时间节点前,研究生将附表一和附表二提交给系秘书,供各系考核小组审核。人数较多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申请,划分考核小组。
2、各系组织现场考核。各系考核小组组织本系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进行中期工作进展汇报。每个博士生用PPT汇报15分钟,考核小组提问并听取学生回答10分钟;硕士生用PPT汇报1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并听取学生回答7分钟。
3、考核小组现场评审。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个人汇报情况,结合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情况。考核小组成员按附表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评分,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果进行评议。
4、各系提交重点审核名单。各系考核小组对学生材料进行评审后,考核小组长在附表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签署评审意见,将所有考核相关材料提交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系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受到过处分的必须做为重点审核人员上报,学院对各系上报人员进行重点审核。
5、学院综合评议和重点审核。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系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对重点审核人员的评审工作。每个学生用PPT汇报15分钟,考核小组提问并听取学生回答15分钟。在对学生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后,提出相应的考核处理办法,并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6、完成系统中中期申请及全部流程
中期除了提交相应的纸质版材料之外,同时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院系统(http://gs.hust.edu.cn)进行中期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中期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提交申请、设置论文中期答辩秘书;
2)学生提醒导师审核学生中期申请;
3)答辩秘书设置中期答辩委员会成员;
4)教务员审核中期申请;
5)答辩秘书录入中期结果、成绩;
6)教务员设定、审核中期结果;
请同学们及时提醒导师、中期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审核或录入相应内容。以上流程必须依次完成,上一步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如果纸质材料和线上流程未全部完成,则无法获得研究环节中的“论文中期进展”的1学分。
六、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继续攻读学位。
2、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尚可继续培养者,一年后(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参照本条第3点执行。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其不适宜继续读博者,作如下处理:(1)退学;(2)退博转硕(仅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在学制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生,经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其不适宜继续深造者,建议退学。
七、其它
1、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的学生必须参加本系组织的考核和学院组织重点考核;
2、研究生因出国、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当年现场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确认后,经系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3、研究生因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可延期一年考核;
4、对于涉密论文,按校研【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18luck新利电竞
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允许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做不合格论,其处理办法与考核不合格者相同;
6、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科递交申请,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研究生的申诉,进行情况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7日
论文中期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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