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院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由生命学院副教授本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议其学术水平,考察其是否具备指导博士生的条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该教师可参与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基础指标分配。
生命学院拟评选0-2位副教授参与学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基础指标分配。相关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经学院人事部门考核上一年度工作考核合格的并重岗或科研岗副教授,根据2016年发表文章情况,以及近三年(2014-2016年)的经费及其它业绩情况,填写申请表(附表1“生命学院副教授2017年博士招生基础指标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首页复印件,在2016年12月20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研究生科(张老师,87792269);
二、2016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申请教师进行答辩(10分钟PPT陈述,5分钟回答评委问题)。具体事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
三、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其学术水平,考察其是否具备指导博士生的条件,对申请教师的总体情况进行打分排序,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四、评选结果只在当年有效。
特此通知。
生命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附表1(生命学院副教授2017年博士招生基础指标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