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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8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 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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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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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15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截止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3)已获国家“计划”支持的不在支持之列,“青年计划”入选者除外。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从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原则上每个项目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2.各单位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3.请各单位严把人选质量条件,明确遴选程序,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选需准备的材料

《候选人推荐表(校内用)》1份,所在院系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候选人再按照《2015年度“”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候选人排序及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5年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3.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的书面意见。

4.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5.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

 

联 系 人:刘婧婧

联系方式:87556046、87559204,liujingji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