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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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学校将启动2014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拥有中国国籍,全职来校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14515日);
3.截止201211日,年龄未满35周岁(197711日后出生);
4.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已获国家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名额
      青年拔尖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选需准备的材料
1.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登录中国人才网下载http://rencai.people.com.cn/)。
2.附件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4)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5)任职证明复印件;(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做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学校保密办公章)。
3.申报人须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白色铜版纸封面,双面印刷,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且须有目录、页码,须经申报人亲笔签名,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须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推荐意见以及排序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4年度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424号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经学院评审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生命学院办公室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