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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奖励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现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hr.hust.edu.cn/notice/2435.jhtml),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1、2017年度“”申报人选推荐表(校内用)》,于2017年6月2日前提交纸质版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ying2010@hust.edu.cn

          联系人:吴颖;电话:027-87792072

             附件:12017年度“”推荐表(校内用)
           22017年度“”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
           32017年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2017年度“”计划学科分组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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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17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11日,东部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11日后出生);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1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 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1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含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后,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2.各单位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3.各单位要明确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并对推荐人相关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4.学校拟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产生最终推荐人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选需准备的材料  

2017年度“”推荐表(校内用)》(附件11份,所在院系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候选人再按照《2017年度“”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推荐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候选人排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2017年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保密处理情况需经学校保密办公室审核。  

2.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对推荐候选人的政治标准、师德表现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3.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4.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以上材料请于201769日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南三楼522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贾法雷 刘婧婧  

系方式:8755604687559204jiafalei@hust.edu.cn  

 

附件:12017年度“”推荐表(校内用)  

22017年度“”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  

32017年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2017年度“”计划学科分组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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