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仪器设备报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年初,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详见http://leao.hust.edu.cn/info/1044/2550.htm),其中对各类仪器设备报废年限进行了细化调整。实设处及时联系设备管理系统开发公司,要求对设备报废模块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目前,公司完成系统更新还需要一段时间,期间,打印的设备报废鉴定表不符合国资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不影响本学期各单位仪器设备报废工作,现决定相关业务暂时采取系统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近期有设备报废需求的领用人,请尽快在系统中提交报废业务;
2、报废公示期(15天)过后,请所在单位管理员不要直接从系统打印设备报废鉴定表,而是将设备报废鉴定业务号用QQ发实设处胡艳涛老师(QQ:153540262);
3、实设处按教育部新规定将报废鉴定表调整后通过QQ返给各单位管理员,管理员打印后按规定经专家鉴定、领导审核并盖章后送交实设处,本批次交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5日。
实设处5月份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批次受理的设备报废鉴定表进行汇总、报批,预计6月上旬对各单位获批报废的设备进行回收处置。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有设备报废需求的提前清理、提前启动。5月5日后上交的设备报废鉴定表,预计将于下学期开学后才能走完程序并回收处置,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和实设处联系。
联系人:胡艳涛,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A209,电话:87540224-800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