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老师: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集中接收申请项目
1. 截止时间推迟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8日24:00延后至2020年4月12日24:00。
院系报送申请书纸质文档的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9日16:00延后至2020年4月13日16:00。4月14日起,开展申请书形式审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所有项目类型试行无纸化
无需向基金委提交纸质申请书。但为了避免申请书初筛,仍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可以非原件,原件由申请人自行保存)用于校内形式审查。
3. 请各院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妥善调整本院系的时间安排,并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视频会议、线上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申请书的辅导工作,全面提高申请书的质量。
4. 其他要求请查阅科发院于2020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请的通知》。
(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暂不提交纸质申请书。
2. 申请人需在相应指南注明的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线提交申请。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三)其他事项
1. 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的项目,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一式两份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后续提供。
二、项目结题
1. 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6:00,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前务必确认财务决算数据无误。
2. 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3. 其他要求请查阅科发院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4.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所在院系提出延后提交申请,各院系汇总后报科发院。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按时提交申请,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院系于2020年4月12日16:00前,务必真实准确提交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按期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原件(院系签署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并加盖公章),科发院将根据情况报送至基金委。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强化各单位管理职能
各院系应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请院系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单位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科发院。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各院系和科研人员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QQ群、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科发院或基金委各部门(联系方式请参见项目指南)。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