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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6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0〕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项目主要资助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

  二、项目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直接费用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的项目。请各高校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质量,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根据限项择优推荐。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 有关申请限项要求请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4. 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将申请书电子版(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需学校盖章后扫描)1份于3月31日17:00前发送至kjsjcc@moe.edu.cn,逾期不予受理。教育部在收到邮件后将及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人:朱文峰  科技司基础处 

  电 话:010-66096301

  邮 箱:kjsjcc@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13室

  邮 编:100816

  

学校联系人: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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