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2019年,湖北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协议,出资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指南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附件1),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组织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按照“立足优势、依托平台”的原则,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能源与化工等六个归类领域,分别通过创新平台推荐、院士专家推荐和储备项目(指南建议)滚动三种方式收集2021年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创新平台推荐。发挥我省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支撑优势,依托省内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和优秀省级基础研究平台,聚焦我省优势产业、重点产业和亟需补短板产业的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以平台依托单位为主体,统筹提出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依托平台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连续评估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每个平台推荐指南建议限1项)。
院士专家推荐。发挥我省高端科技人才富集优势,加快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鼓励各学科领域权威专家依托我省优质科教资源,聚焦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需求,联名提出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采用依托单位组织,在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名以上(含2名)院士联名推荐的方式(每名院士联名推荐本领域指南建议限1项)。
储备项目滚动。2020年度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龙头企业征集,通过合规遴选但未被列入当年指南推荐清单,已纳入联合基金指南储备库的建议,经依托单位评估修改后,可滚动进入2021年度指南征集合规清单。
二、审查论证
合规审查。按照“任务统筹、定向遴选”的原则,对通过规范途径提交的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进行定向遴选。主要考察指南建议的科学性和创新性,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在一定的优先原则下,按照1:2的比例研究提出联合基金指南推荐论证清单。
专家论证。按照“分类论证,批次实施”的原则进行,由相关领域内的学术专家依据论证指标对每项指南建议进行评分排序,综合考虑领域分布、依托平台等情况,在定向遴选联合基金指南推荐清单基础上,讨论形成优先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的2021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名单。(其他指南建议继续纳入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储备库,依据下一年度联合基金组织实施情况优先考虑)
联合基金指南论证指标说明:
科学创新。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的研究内容在科学问题凝练、创新点探索方面的综合评价(权重30%);
区域需求。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在研究内容对接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预期成果在湖北地区应用转化的评价和预测(权重30%);
研究基础。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项目,指南建议团队前期研究基础、整体科研竞争实力的综合评价(权重30%);
合理预算。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前资助项目,指南建议研究内容科研工作量与预算金额的一致性评价(权重10%)。
三、有关要求
请全校各单位按照通知中的推荐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及院士专家,参照附件中的模板格式和限项要求,研究谋划和及时启动本单位2021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8日16:00前,将附件2《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推荐基本信息表》、附件3《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书》、附件4《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摘要》以及按照附件5模版填写的《指南公开发布建议》电子版发送至kjcjcb@hust.edu.cn。同时将院系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送至科发院基金办(南三楼125)。
联系人:邱进俊,游超,熊慧琴
电话:87543437,邮箱:kjcjcb@hust.edu.cn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指南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推荐基本信息表
附件3: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书
附件4: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摘要
附件5:湖北-NSFC联合基金指南公开发布建议模板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