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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旨在激励和表彰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2023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
2.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
3.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
4.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 创新工程项目);
6.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
7.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
8.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二、提名范围
“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被提名者需由单位或专家提名,不受理自荐。
(一)单位提名
学校组织统一推荐,提名数量不限。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理事,近5年(2018年-2022年)内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特/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5人及以上的联合提名。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其中:
1.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不含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的技术成果应经过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机构鉴定或验收报告)。至少具有两年的整体技术应用(即应用证明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21年12月31日以前)。
3.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学普及成果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应有广泛社会效应的证明。
4.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企业需成立满四年且具备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和盈利水平。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不提名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接受涉密项目;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被提名本奖,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6.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的被提名人,须在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已经入选国家“(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专家学者不予提名。
7.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被提名作者,须是在2年内(截止申报受理日期)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已获得博士学位。
8.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其他社会力量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本奖。
9.同一科研项目只能提名一类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种;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10.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再提名本奖。
四、提名程序
(一)在线填报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2023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附件4),于6月15日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到科发院奖励办。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学会评价服务平台http://wwjkjj.caai.cn,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网上填报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8:00。
(二)纸质版报送
1.纸质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纸质版主件应从评价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包含“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水印),附件需保证内容清晰,无需从评价服务平台中打印。主件和附件应合订,竖向左侧胶装成册,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2.按相关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2套(其中原件1套)请于8月21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电 话:87540925
地 址:南三楼122室
附件:
1.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稿)
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稿)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
4.2023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