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已经启动,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奖、卫生事业管理奖、科普奖、国际合作促进奖和青年医学科技奖。
科学技术奖为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卫生事业管理奖、医学科普奖为成果奖,不分等级。
国际合作促进奖、青年医学科技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
二、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由学校统一组织。
2.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3名以上专家(含3人)可联合推荐1项所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的项目,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内推荐。责任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1项。
三、申报推荐项目(人)的基本要求
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 2年以上”均指2020年12月31日之前)
2.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及卫生事业管理奖的项目必须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申报推荐医学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以上的作品。
4.申报推荐青年医学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1月1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
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
6.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并进入评审程序后,主动提出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7.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四、申报推荐程序
1.注册申请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申报单位、申报人须在“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reward.cpam.org.cn)进行注册,申请获取推荐账号或申报账号。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的注册申请由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审核,申报单位的注册由推荐单位负责并分配账号,申报人的注册申请由申报单位(或推荐专家)审核,通过后可登录系统。
2.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填写及提交
申报人应按照《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在系统中客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推荐书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
系统提交审批流程为:申报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
3.公示
公示内容按照《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版申报推荐书主件应从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待系统中项目“形式审查(电子)”审核状态为“通过”后,方可生成、下载正式版申报推荐书(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可按《工作手册》中要求提交。主件部分签字盖章后须扫描上传系统。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推荐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复印件封面右上角须院系签字盖章;主件和附件应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装订,采用胶状,不要另加封面。
六、时间要求
1.系统开放注册时间:2023年3月24日10:00
2.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10:00
3.《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2023年度)》(附件3)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4月3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由奖励办统一分配系统填报账号。
4.公示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5月9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统一挂网公示。
5.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5月23日前报送至医学院办公楼311室。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王月萍(医科)、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联系电话:027-83692851(医科)、027-87540925
邮箱:tto@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2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 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docx
3.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2023年度).xlsx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