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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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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科技奖提名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提前做好2022年度湖北省科技奖申报工作,现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摸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类设置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湖北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1、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或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或创造性研究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或实用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2、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3)经实施,创造良好的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3、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并经过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但因实施重大工程项目而获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只授予实施该项目的组织。

4、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授予将自有科学技术成果,或依法将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公民、组织。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提供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所列论文专著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完成为主,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2.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提名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19年6月30日之前应用)。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2022年度湖北省奖项目摸底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3月31日17:30前提交电子版至tto@hust.edu.cn。摸底工作以院系为单位开展,本次摸底工作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填报!

联系人:朱 红、陈书田

联系电话:027-87540925

联系邮箱:tto@hust.edu.cn

附件1-2022年度湖北省奖项目摸底统计表

附件2-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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