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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23 浏览次数: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现开始征集中斯第13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塞尔维亚教育科学技术发展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请先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rdo@hust.edu.cn校内审核,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中塞第5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

3、校内审核后请将以下纸质版材料送至科发院南三楼111室:

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4、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320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对于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人信息

1、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70

2、塞方联系人:

塞尔维亚教育科学技术发展部 Svetlana Bogdanovic女士

电话:+381-11-3616 529

电邮:Svetlana.Bogdanovic@mpn.gov.rs

网站:www.mpn.gov.rs

3.我校联系人:

科学技术发展院 刘荣 易宪

电话:027-87558293

邮箱:rdo@hust.edu.cn

附件:1. 中国-塞尔维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2. 中塞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科发院国合办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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