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湖北-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和推荐工作,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南推荐方式
按照“立足优势、依托平台”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联合基金的领域分类,按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五个领域归类,采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推荐、院士联名推荐等方式,定向征集和遴选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面向国家实验室、湖北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2020-2021年度评估优良以上及2022年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和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定向征集指南建议,每个国家实验室、湖北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推荐指南建议不超过2项,其他符合条件的平台推荐指南建议限1项;2名省内院士可联名推荐本领域不在上述平台范围内指南建议1项,每名院士推荐指南建议限1项。
二、指南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指南推荐要求,征集2024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2.合规审查。各单位对征集到的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进行审查。指南建议要体现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具备基础研究特点和创新性,避免偏技术应用;要体现规范性,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严格控制篇幅;要体现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要体现统筹性,每条项目指南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避免与各有关科技部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要体现安全性,指南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经过各单位合规审查,向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报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3.学校审查。科学技术发展院对征集到的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进行二次审查,根据限项要求进行统筹推荐,经学校审议后报送省科技厅。
4.分类论证及推荐。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指南建议进行论证评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考虑领域分布、依托平台等情况,综合形成优先推荐的2024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清单,报送国家基金委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指南建议人需按要求填写指南建议推荐基本信息表(附件1)和指南建议书(模板见附件2)。
2.指南建议单位要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保密审查工作,并提交承诺书(附件3)。
3.本次指南建议采取单位审查后在线填报的方式,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1)请各单位于4月10日12:00前提交拟推荐指南建议基本信息表(附件1)。将电子版(本阶段无需签字盖章)发送至kjcjcb@hust.edu.cn,用于核对依托平台信息并生成系统填报账号,逾期未报送材料的无法生成填报账号。
2)指南建议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填报网站www.hbipdc.com/h),于4月20日12:00前提交,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章齐全)报送至科发院基金办(南三楼125)。电子版(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kjcjcb@hust.edu.cn,逾期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游超、邱进俊、徐新盛
电话:87543437,邮箱:kjcjcb@hust.edu.cn
附件:1、指南建议推荐基本信息表
2、指南建议书(模板)
3、科技安全、保密及科研伦理承诺书
4、填报操作手册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