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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作者: 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本项目分为预申请正式申请2个申请阶段。在预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共同撰写英文预申请书(请见附件2)、并由欧方申请人在罗马尼亚高等教育、研发与创新资助执行局(UEFISCDI)信息系统UDiManager(www.uefiscdi-direct.ro)中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4时(欧洲中部时间)。只有通过预申请评审才能提交正式申请。在正式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欧方提交申请书,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4、通过预申请评审提交正式申请的,请务必于2022年9月13日16:00前将《承诺书》送交科发院基金办,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5、基金办联系人:熊惠琴、徐新盛,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医科办联系人:苏鹤鹏

    电话:027-83692850

科发院基金办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PI UE)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欧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中欧科学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本次合作的欧洲国家有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Sustainable Urban Logist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G0109、G0116 或G0117)

  2. Climate-neutral Mobil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0102或G0116)

  以上2个领域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英文指南2.3。本项目为跨学科研究项目,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中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单位,最多含3个研究单位,由中方申请人负责协调。欧方团队至少含2个不同欧洲参与国的研究机构,由欧方申请人负责协调。

  (三)中欧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本项目分为预申请正式申请2个申请阶段。在预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共同撰写英文预申请书(请见附件2)、并由欧方申请人在罗马尼亚高等教育、研发与创新资助执行局(UEFISCDI)信息系统UDiManager(www.uefiscdi-direct.ro)中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4时(欧洲中部时间)。只有通过预申请评审才能提交正式申请。在正式申请阶段,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欧方提交申请书,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正式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中方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PI_UE(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方合作者向UEFISCDI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作为附件材料。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欧方正式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4时(欧洲中部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2023年初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中方联系人

  申 洁

  电话:+86-10-62327017

  Email: shenjie@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欧方联系人

  Berry Bonenkamp、Maaike Spiekerman (NWO)

  E-mail: jpiue-nsfc@nwo.nl

  电话: +31-70-3494416 / +31-70-3494094


  Elena Simion (UEFISCDI)

  E-mail: elena.simion@uefiscdi.ro

  电话: +40-21-3071993


  附件:1. 英文项目指南

     2. 英文预申请书撰写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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