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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8-05-31 16:16:29| 点击量: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教研人员公告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是直属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引进3名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引进岗位和要求

本次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引进3名。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专业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职称

其他要求

1

专业

技术

岗位

经济学教研部教师

JS1

理论经济学( A0201)

应用经济学( A0202)

1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

 

1、博士研究生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博士研究生硕、博专业须为所要求的专业方向一级学科范围内;

3、在职人员最高职称须为所要求的专业方向;

4、中共党员。

2

文化与社会教研部教师

JS2

社会学(A030301)

1

1、博士研究生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博士研究生硕、博专业须为所要求的专业方向;

3、在职人员最高职称须为所要求的专业方向;

4、中共党员。

3

党建与统战理论教研部教师

JS3

马克思主义哲学( A010101)

中外政治制度(A030202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A030204

国际政治(A030206

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类在编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基本条件

(1)引进岗位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纪录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等相关网站的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独著和合著)、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到电子邮箱guotaianwj@同时抄送至:dgdx2008@。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简历格式:东莞党校+高校名称+专业+姓名

3、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我校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由我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本岗位的面试(试讲)题目,供应聘者进行试讲准备,同时告知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面试(试讲)当天,持有关资料到我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在读证明(限应届毕业生);

(4)学历、学位、职称、外语资格证书原件;

(5)公开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和著作原件。

(三)岗位能力考察

1、考察方式

(1)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

(2)根据应聘者面试(试讲)和科研成果情况,我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确定考核推荐人员。

2、面试注意事项

(1)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试讲),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试讲)。

(四)其他工作

通过我校岗位能力考核的应聘者,按照《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未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者或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鉴定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个人法律或经济责任。

(三)年龄要求: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为资格初审之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查询。

联系人:莫老师,咨询电话:0769-8898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