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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平县2018年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12:27:33| 点击量:

行政区划: 武平县 经济类型: -
单位性质: 机关 单位行业: 中国共产党机关

福建省武平县2018年度教育卫生“双十”

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充分发挥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委人才〔2017〕3号)文件精神,拟引进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各10名来武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二、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岗位安排。引进的高素质教育人才安排在武平县第一中学,高素质卫生人才安排在武平县医院。

2.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5年内,由县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其中医疗卫生部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一次性安家补助分别等同硕士生、博士生待遇给予补助)。

(2)享受《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武委〔2017〕145号)中规定的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及医疗保障等相关优惠待遇。凡引进人才,需申请公租房的,可按照公租房的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自愿在武平继续服务10年及以上的,经签订协议后,在武平县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每平方米2000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平方米1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平方米500元(含引进设区市级以上三级医院高年资〔≥3年〕主治医师)。

三、引进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育人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原“重点”“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共9所师范院校、1所中科院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师范类专业)。

(3)近五年内毕业,未在武平区域工作过,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且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高校毕业生。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卫生人才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2)“双一流”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学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放宽到福建医科大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为校本部毕业生,其下属二级学院不列入)。

(3)近五年内毕业,未在武平区域工作过,且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及引才人数

1.教育人才10人,具体专业为:语文学科1人(含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教育专业);数学学科2人(含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教育专业);英语学科1人(含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教育专业);化学学科1人(含化学、分析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教育专业);生物学科1人(含生物、生物学、学科教学、生物教育专业);政治学科1人(含政治学、学科教学、政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算机1人(含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网络教育专业);历史学科1人(含历史学、历史教育、学科教学、历史地理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世界历史、世界史);地理学科1人(含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教育专业)。

2.医疗卫生人才10人(包含如下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中西医结合、影像诊断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神经病学、精神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

四、引进程序

(一)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已参加工作的需经工作单位同意),报送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提供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报县人社局。

(三)人社部门及人才办复审汇总。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对引才主管部门提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含档案审查),经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后提交县委人才办复审汇总。

(四)面试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组织专家对考察人选进行面试考察,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原则,择优提出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

(五)出具相关证明。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卫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六)体检公示。初步人选名单经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并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系电话:

        县医院人事科:0597-4898136

        武平一中办公室:0597-4822433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7-3230836

        县委人才办:0597-3339096

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pxzrcb@;纸质版邮寄到:福建省武平县委人才办钟平英收(联系电话:0597-333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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